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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举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贯会,吹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号角

发布日期:2020-08-11 17:11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快长兴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步伐,8月8日县经信局邀请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处处长应云进来长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题讲座,县经信局局长尹明英主持会议,来自各乡镇(街道、园区)的民营企业代表、全县涉企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及经发办主任共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贯会。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全国首创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条例,应处长从《条例》起草背景、起草过程、《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的宣贯等方面,采取“案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详细讲解,讲课内容即不枯燥,又不缺少严谨性和严肃性。学员们都表示受益匪浅,并在宣贯会结束后与应处进行互动交流、留下联系方式。

通过本次宣贯会,提高了民营企业、县级机关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及经发办主任对《条例》的知晓度。尹局长要求各涉企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学习《条例》有关内容,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指导,推动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浙江打造重要“窗口”贡献长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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