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业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岑迪留
联系电话:0571-87059444 传真:0571-87058261
联系地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25)
电子邮箱:cendl@zjjxw.gov.cn
附件: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业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业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业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业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