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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09:22 信息来源:数字化处 浏览次数: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工业互联网建链强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前两批基础上继续开展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我省主要行业,提供企业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产品远程诊断、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

(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等,提供区域资源协同、区域设备规模接入、共性机理模型与微服务开发等服务。

(三)产业链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我省数字安防、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乙烯、电子化学品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纺织、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网络通信、智能装备(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家居、生物医药(化学药)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推动产业链资源精准对接、要素优化配置、运转高效协同,提升产业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产业链的柔性、韧性和粘性。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生态圈,开放企业资源和能力,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能源管理、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品质管控、危化品监管等特定环节或特定场景,以轻量化的方式提供跨行业、跨地域数字化转型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浙江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良好,是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具备承担平台建设的相应条件。

(二)平台已基本建立并运营,有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有综合实力、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具有成熟的服务

(三)平台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对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能够为行业、区域、产业链、企业发展或特环节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和支撑;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明显商业模式创新特征,在设计、生产、管理、采销、物流、金融等环节具有新模式服务能力。

(四)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因平台发展,平台类别有变化的,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书(见附件1);

2.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方案(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含真实性承诺)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四、工作程序

(一)各设区市经信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市平台的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XX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各市经信局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207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报送我厅,电子版发送至xxhc@zjjxw.gov.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创建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和补充,并作为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洪桑桑0571-87058141,艾志成87056459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722室,邮编310007

 

附件:1.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书

2.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方案编制大纲

3.XX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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