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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专项监督

发布日期:2020-04-23 15:35 信息来源:数字经济处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开展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专项监督。日前,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的6个调研组,已分赴我省各设区的市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专项调研,省经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厉敏,二级巡视员李丹、沈建新分别陪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走访了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有关企业,实地了解各地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数字化治理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人大代表、专家、企业家进行交流,听取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和数字经济促进立法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省各地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于加快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一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强大的发展动力,发挥数字经济新动能作用,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学深悟透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把总书记对浙江的新要求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新指示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发展数字经济的紧迫感、使命感,强化“窗口”意识,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发挥优势特长,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认真梳理现有政策和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地的优势特长,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完善的数字经济发展目标,以规划引领和带动未来发展。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开展系统分析研究,着力在数字经济发展强弱项、补短板上狠下功夫。对照问题清单找差距、抓落实,做到既能逐个解剖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提高解决问题的系统性,又能明确解决问题时间节点,狠抓落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四是要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深化调查研究,切实提升数字经济发展专项监督的成效。要让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进来,知情出力,建言献策,推动政府部门抓紧整改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把监督工作与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把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共性难点问题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切实打好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组合拳,提高人大履职实效。(厅数字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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