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动态

湖州市率先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湖八条”

发布日期:2020-02-04 09:59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湖州市在2月3日迅速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以下简称“湖八条”),成为全省率先为广大企业提出对抗疫情的支持性政策的地市,为企业吃下“定心丸”,体现了“湖州速度”“湖州温度”。

一是全方位减轻企业负担。12个市级部门从降低融资转贷成本、减免租金、返还失业金、缓交社保费、补贴职业培训、延期缴纳税款、即时兑现专项资金等多个方面提出了降低企业成本的“硬举措”,缓解了企业的现实压力。比如,要求银行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在贷款利率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担保费率下浮30%以上,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2亿元以上。

二是即时性创新帮扶模式。外贸出口企业在疫情中的影响比较直接,市贸促会发挥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服务,保障企业顺利通关结汇。针对企业支付了列入财政补助的参展会费用,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加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对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证明给予50%比例的补助。因复工需要,政府与企业按2:1比例承担企业包车接回外地职工的费用。

三是大力度推动应急生产。在腊月廿八出台的《2020年春节放假期间加急生产医用防护口罩等应急物资的补助政策》五条政策的基础上,“湖八条”又专门列出支持参与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政策,鼓励加大技改投资,对设备投资额500万以内的按60%补助,超出500万以上部分按50%补贴,全力提升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产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