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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关键期,桐企节后复产复工14问(内附实用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0-02-02 12:24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14问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现实需要,为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桐防办〔2020〕54 号,现就工业企业复工时间、复工条件、复工流程、员工管理、主体责任及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解读。


01工业企业何时复工?

全市各类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延迟复工的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早于 2月9日24时擅自复工。


02哪些企业可以提前复工?

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 、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 、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企业,严格按程序审核报备方可复工。


03哪些企业可以优先复工?

2月9日24时后,全市将按照“规上企业、A、B类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04企业复工必须做到哪六个到位?

1、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到位;

2、用工管理要求落实要到位;

3、防控知识宣传要到位;

4、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要到位;

5、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要到位;

6、企业信息报送要到位。


05企业如何申请复工?

企业复工前,须将复工申请表、防控方案、复工方案、承诺书、员工信息等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报所在镇、街道和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接到申请后,对企业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和实地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经属地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经信局备案,并转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产复工。对复工企业法人及高管来自重点疫区(湖北等)的,经镇、街道和开发区同意后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同意后方可复工。


06企业复工前必须建立哪些机制?

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工业企业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并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07企业复工前对所有员工须做好哪些重点排查?

企业需配合人社部门加强开复工员工管理,必须建立员工“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排查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


08对重点疫区的返岗员工须采取哪些措施?

必须做好对湖北等重点疫区员工劝返工作,企业要及时电话通知到人,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对自行提前返回的非桐乡籍员工,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隔离观察14天,隔离费用由企业承担。


09企业复工前疫情防控需做好哪些准备?

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疫情防控用品,如: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


10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需做好哪些工作?

企业复工后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上班前须对宿舍、食堂、车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同时须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疫情防控管理。


11企业出差、招聘、就餐有哪些要求?

在疫情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区出差,不得在食堂集中用餐,必须采用分餐制保障。


12企业出现异常情况如何处置?

企业必须严格人员管控,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就医和处置。


13企业每日需要报送哪些信息?

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将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如实向所在地政府报告。


14企业未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擅自开复工有哪些影响?

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劝阻不力的企业,直接被列入本年度绩效评价D类企业名单和失信企业名单,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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