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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0-03696 发布日期: 2020-10-12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巡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人事〔2020〕130号

印发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各市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职称改革复查工作的通知》,我厅拟于近期开展 2019 年度职称改革巡查工作,现将有关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改革落实情况:巡查职称改革方向是否正确,改革举措是否落实,改革机制是否健全,改革标准是否科学,改革是否取得成效。事业单位评聘结合的程序是否落实到位。

(二)职称评审管理:巡查评价标准是否已修订完善,评委会评审制度是否健全,资格审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条件要求,评委会专家库是否健全,执行评委会产生及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评前、评后公示是否按规定进行,专业组、评委会审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议是否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并突出品德和业绩能力导向,评审结果是否有较大争议和投诉。

(三)继续教育落实情况:巡查各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否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执行,是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学习平台和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形成省市县联动,专业技术人员能否顺利进入管理系统进行学习和学时登记,是否运用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手段,行业公需和专业学习课课件有哪些,继续教育是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相衔接。

二、相关要求

各市经信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职称改革、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对照巡查内容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正面清单,对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具体分析,认真把脉,形成负面清单并精准提出整改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各高评委、中评委办公室会同驻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自查,并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职称改革复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word电子版、加盖单位或中评委、高评委办公室公章的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无需要报送纸质材料。自查报告除包括上述职称改革内容之外,还应包括2019年度职称评审基本情况、职称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职称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省经信厅将结合职称改革情况,于10月下旬抽取部分高评委、中评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高评委、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督察复审内容,形成有特色和亮点的正面清单,对于改革存在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认真把脉,形成负面清单并精准提出整改意见。

联系人:省经信厅职改办黄犇

邮箱:15988125096@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228291


附件:职称改革复审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11日


附件:职称改革复审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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