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9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169号)要求(具体申报要求及材料下载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22/c7256360/content.html),现组织开展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项目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2019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6类17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
二、请各市经信局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指导本地区企业填报申报书,同时汇总所辖地区申报项目并进行筛选评审,推荐10个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项目。
三、省经信厅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向工信部推荐优秀企业项目的同时,将据此认定一批2019年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四、请各市经信局汇总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纸质版(工信部通知附件2、3、4)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五份)及推荐意见函、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推进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722室)。电子版材料采用随附光盘(1 张)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地址为xxhc@zjjxw.gov.cn。
联系人:艾志成 0571-87056459;洪桑桑 0571-87058141。
附件:XX市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docx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