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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8-01 09:25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政法处 浏览次数: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申请认定、运行评价、监督管理、政策扶持、附则六个部分共25条。

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依据、技术中心定位、基本原则、总体情况四个方面,重点是明确了技术中心的基本概念和定位。

第二部分是申请认定,主要从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认定的流程、方式、申报材料要求、认定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目的是加强技术中心认定管理、提高建设标准。

第三部分是运行评价,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明确了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要求及工作程序,促进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加强管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严格企业技术中心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明确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调整与撤销的具体情况和省级各部门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部分是政策扶持,政策扶持包括省级优秀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优先支持省级技术中心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相关科研项目,支持对其完成的成果优先申报首台套、优秀新产品项目等。

第六部分是附则,包括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考本办法,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并纳入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系等。也是明确地方政府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政策解读机关:本《管理办法》由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浙江省税务局和杭州海关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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