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丽水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丽水市促进工业、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丽经信[2017]7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小升规”的扶持奖励。
根据《实施办法》,工业企业“小升规”、服务业企业小上限除往年政策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增加了超出地方贡献部分连续三年全额奖励、符合条件的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连续三年50%的减免、当年或次年从政府拍得工业土地的给予土地成交价格20%奖励、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转贷通”的重点服务范围并给予担保费和利息补助等扶持措施。
《实施办法》明确了可以享受扶持政策的标准和范围。同时,还提出通过部门会商、考核评价、重点核查等反向倒逼约束机制,对达到规模标准不愿纳入规模统计以及新上规后又非主观原因下规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丽水市经信委 吴晓晖)
附件:《丽水市促进工业、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