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小微企业园 > 工作情况

我省制定出台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团体标准

发布日期:2019-05-13 14:58 信息来源:企业服务处 浏览次数: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2019年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数字园区建设,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园,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省物联网产业协会牵头制定的《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标准号:T/ZAII 015-2019)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

浙江省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通用要求》根据我省建设数字化小微企业园的目标定位,按照园区管理智慧化、公共服务平台化、入园企业数字化的总体要求,主要从战略规划维、信息技术维、运营服务维等三个维度,明确了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基本规范,为我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小微企业园的建设、改造、验收、评价提供了指引和依据。通过实施该团体标准,可以在硬件和软件上同步推进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升级帮助入园企业实现融资便利化、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形成浙江省乃至全国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创新模式,构建小微企业园“园区大脑”系统。

团体标准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下,由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具体牵头,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绿漫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移动、浙江联通、浙江铁塔、浙江华数、华信设计、邮电工程、腾云互联、齐圣科技、绍兴市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会等26家单位联合参与编制,并得到了省市场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等省级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地小微企业园的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工作从今年1月份开始启动,前后历时5个多月。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处、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