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小微企业园 >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7 12:37 信息来源:企业服务处 浏览次数:

浙中小企业办〔2019〕7号

各市、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简称“三服务”活动)的部署和《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2019年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要点》,提升小微企业园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整合汇聚政府和社会服务资源,深入全省百家以上小微企业园,举办千场以上公益服务活动,服务万家以上入园企业,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内容

(一)开展入园调研。深入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开展需求调研,召开由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入园企业、有关涉企部门参加的各类恳谈会,全面了解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倾听企业呼声和意见建议,收集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的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重点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精准度。

(二)开展政策服务。全面梳理国家及有关部门、省级及有关部门、市县政府有关涉企优惠政策,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机构深入小微企业园,面向入园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和入园企业全面掌握涉企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红利,让小微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开展政务服务。根据小微企业园需求,安排工商、税务、社保、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政府涉企部门不定期开展入园服务和走访,提供政务办事事项的现场指导和上门服务,为入园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融资服务。组织举办小微企业园金融服务现场会、对接会、培训会等活动,搭建小微企业园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各类投资机构之间的对接合作平台,确保每个小微企业园有3-5家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强对入园企业融资渠道、融资结构的普及培训和业务指导,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烦问题。

(五)开展专业服务。根据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的实际需求,整合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安排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服务团队走进小微企业园,开展创业辅导、管理提升、共性技术、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机器换人、企业上云、智能化改造等方面的公益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创业创新和成长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三、职责分工

    以属地服务为主,各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区域“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落地实施和总结宣传等工作。各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和情况汇总。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的指导、推进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4月中旬正式启动,到11月底完成第一阶段服务活动。下一阶段活动视省委、省政府“三服务”活动安排确定。

   (一)准备阶段(3月份-4月中旬)。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定全省“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服务内容和职责分工等。

   (二)正式启动(4月中旬)。在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现场推进会上正式宣布启动,并以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服务活动。

   (三)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底)。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入园服务活动。

   (四)总结阶段(12月上中旬)。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汇总服务情况,开展活动总结,总结材料报送至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区活动总结由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全省活动情况向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服务专员。各市、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动成员单位的力量,建立“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服务专员制度,给纳入服务对象的每个小微企业园配备一名服务专员,负责小微企业园的具体联系和服务落地工作。服务园区和服务专员名单(附件1)请各市汇总后于4月底之前报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工作联动。省、市、县三级都要将小微企业园纳入今年“三服务”活动的重要对象。加强三级联动,服务方案制定、服务需求调查、服务活动组织实施以县级为主;市级要做好县市区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共同破解小微企业园及入园企业的困难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两级的对口联系和指导,输送相关服务资源。

   (三)创新服务形式。以需求为导向,坚持精准服务、有效服务,不搞形式主义,服务活动重在解决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指导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涉企平台寻求服务,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与经验,充分利用各类主流新闻媒体,加强经验宣传和示范引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推进小微企业园服务能力提升、打造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生态系统的合力。

   (五)严守工作纪律。专项服务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纪律要求,不接受小微企业园、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干扰各地正常工作秩序,不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向企业推销有偿服务和产品,不增加基层、小微企业园和企业的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联系人: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陈婧绮,联系方式:0571-87059132,邮箱zjjxwqycxc@163.com;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施莹,联系方式:0571-85360079。

 

    附件:各设区市“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名单汇总表

 

 

                                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 

 

附件

各设区市“百园万企”

专项服务行动名单汇总表

序号

所属

县市区

小微企业园

园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专员

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