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印发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三服务”活动,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在主动应对贸易摩擦等外部挑战中改革创新、砥砺前行,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主要目标任务,我省决定近期对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为做好专项督查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由省经信厅牵头于8月16日下午,专门召开对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省经信厅岳阳副厅长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以及参加督查的全体人员。

动员部署会上省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对本次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经信厅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负责人对专项督查有关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介绍。省经信厅岳阳副厅长最后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本次督查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提高站位,站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尽心竭力做好督查工作;三是要加强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通过督查既要发现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找出问题、找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圆满完成本次督查任务。

本次专项督查将在8月底完成。分别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经信厅、省工商联等单位正处长带队分6个组,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参加。专项督查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实地走访企业,分别召开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和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座谈会,并对特定内容的问题进行暗访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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