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和绩效评价试点等工作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19〕8号),经园区申报、县市省三级审核,现将拟认定第三批小微企业园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向省经信厅企业服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12月29日
联 系 人:陈婧绮 0571-87059132
附件:拟认定第三批小微企业园名单
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拟认定第三批小微企业园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