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482904/2020-03203 发布日期: 2020-08-19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17 19:57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报告全文共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zjjxw.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8226;电子邮箱:xxgk@zjjxw.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委根据《条例》、《暂行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聚焦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2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落实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组织责任,及时指导、协调、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处室负实施责任,及时组织、审核及公开政府信息;监察室负监督责任,及时监督检查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年初,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具体责任,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中组织召开全委政务工作会议,由委分管领导总结讲评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委机关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保证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配套工作制度

健全的制度是有序工作的保证,近几年来,我委一直将建章立制作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力争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一是配合抓好立法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基础性支撑。如《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已经颁布实施;二是抓好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相继制定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事大厅管理制度》、《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工作规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来信来访办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抓好执法规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陆续完善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并公布了《浙江省经信委行政执法资格及法律依据》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等标准和规范;四是抓好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配套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落实。

(三)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2012年,我委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主要做法有:一是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考核制度,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督查办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等;二是加强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委机关文明处室考核指标体系,并不断完善,让先进处室公开上台接受表彰,找落后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等,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开展效能监察,加强日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处室日常业务相结合,注重对各职能处室在实施行政许可、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重大项目评审、公务员(委属事业人员)招录、职称与专家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对相关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省经信委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共3144条,其中包括机构信息3条;规划公报、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和财务信息961条;委内动态775条;政策法规748条;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及行业信息649条。

(一)加大对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2012年我委加强了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对国家、省及委本级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进行公开。一是在委门户网站分别设置了 “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浙港合作”、“产业合作转移”、“工业强县市区专栏”、“产业集群培育”等热点专题,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和决策,让人民群众了解、监督各项部署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互促氛围。二是设置了淘汰落后产能、省工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工作、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企业信息化建设等与经济发展相关并受企业欢迎的一系列栏目,及时的公开国家、省委、省政府和我委的相关政策信息。三是建立了节能目标监测预警模型,每月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全省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四是加强对“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等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公开工作。

(二)加强多元化公开渠道建设

2012以来,我委加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这个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委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会会、媒体通气会、信息发布会以及接受专访等,发布电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能源、资源以及春运等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情况通报)会5次,内容涉及能源利用、信息化、经济运行、淘汰落后、煤电油运等。同时我委还通过其它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如在委办事大厅设立资料取阅栏,通过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出版《调研与建议》、《要情专报》、《经信委要讯》和《经信工作交流》,面向经信系统或部分企业进行公开;通过报纸或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布我委政府信息。2012年,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媒体采访活动30多次,央视联播10多条,浙江卫视40多条,浙江日报超过每周一篇,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建设

2012年,省经信委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建设,邀请企业和社会受众为我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建言献策,并安排专人认真办理工作事项,及时回复网民留言,使平台成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平台全年共接收公众互动信息384条,其中:在线咨询220条、公众留言58条、主任信箱74条、监督举报32条,并全部按要求予以认真答复。

(四)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2012年,省经信委积极开展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委办公系统及时公布了干部人事调动、考察和升迁等相关信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委、处室、委属单位三个层面的权力清单,排查委、处室(单位)、个人三个层面的廉政风险,全部予以公开,进一步增强权力事项运行流程的透明度。随机选取100家企业和50个市县经信部门,对经信委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测评。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委门户网站上设置财务信息专栏,主动公开我委财政预决算信息。2012年公开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经信委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并根据实际,重新梳理和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申请途径、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途径等。申请途径包括物理办事大厅(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479号9楼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事大厅)当面申请、网上在线申请、通过邮件提出申请(下载表格,邮件申请)和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建立了多种申请渠道,方便了各类受众提交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2年省经信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次,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件是咨询办事事项审批流程,1件是咨询相关企业资质信息,1件是个人了解相关政策规定。3件申请均按规定及时给予了答复。

收到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数2件,占总数的66.6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的33.3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如下: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2012年度,省经信委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2件是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请,1件通过网上在线方式提交申请。在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并根据申请人要求,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了答复,因此没有发生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几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进速度较快,成效明显,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整体工作推进仍然存在不平衡现象。机关各处室之间、委属单位之间以及委派出机构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在工作的落实上标准不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是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如何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整个行政工作的全过程,让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如何落实好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群众民主评议与行政效能监察有效地纳入到干部考核体系,等等,仍然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

三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认识上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2013年,省经信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加强领导、理顺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